安置機構負責人是狼人 車內襲胸少女判囚10月定讞
2024/09/25 14:16
最高法院。(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花蓮縣某安置機構的林姓男負責人,3年前趁接送一名17歲的安置少女去學校上課的時候,在車內將伸進少女的上衣內撫摸她胸部,少女事後向校方揭露林男的惡行,法院審理時,林男否認犯行,且未達成調解取得原諒,一審花蓮地院、二審高等法院皆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將林男判刑10月,最高法院駁回林男上訴定讞,林須入獄。
判決指出,現年50歲的林男為花蓮縣某間家少年安置機構的負責人,被害少女被安置於該機構,林平時會駕車載她至學校上學,竟起色心,2021年某日見趁和她在車上獨處的機會,伸右手伸入坐在副駕駛座的少女上衣,放在她的胸部上,之後還試圖往下發展,觸摸到她右腹部。
少女扭肩閃躲,林男收回右手,解開她的安全帶,再次伸手進她上衣撫摸她左胸部,少女一再挪動身體閃躲,林男才放手。
事後,少女寫字條將林男惡行告訴社工,也向學校主任告狀,校方通報社會處介入協 助報警,檢方依成年人故意對未成年人犯強制猥褻罪嫌起訴。
歷審都認定林男有罪,痛批林男色慾薰心,罔顧少女身心發育及性觀念發展,強行猥褻,致被害人身心創傷,犯後否認犯行,迄未達成調解,判處應入獄的10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林男上訴,全案定讞。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
男子與13歲女國中生發生關係 判3年4個月
-
柔道隊教練利用權勢性侵、猥褻女學生 檢起訴請求從重量刑
-
藝文特區絕版價值 百川峰滙坐等增值
-
彰化「老司機」嘿咻11歲女童未戴套害懷孕 判刑4年8月
-
強制猥褻、性侵同居人未滿14歲女兒 桃園惡狼重判10年
-
國3南下寶山段「故障車駕駛遭撞飛」送醫不治 一度大塞車
-
新北校園割頸案將宣判 受害者父沉重呼籲盼司法還公道
-
彰化全興工業區慶欣欣鋼鐵失火 黑煙衝天驚悚畫面曝
-
東海女大生被撞死 母指控公車司機不救人 反踩油門「再撞到死」
-
民間團體:80萬移工有近3成遭騙 被詐總額估17億元
-
甩行人地獄惡名!高市警製Al動畫 標線變身超級英雄宣導交安
-
情侶口角釀禍 新北女開車撞男友家外牆
-
台南少女尖叫想阻父性侵 11歲弟戴耳機玩遊戲沒發現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