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機構負責人是狼人 車內襲胸少女判囚10月定讞
2024/09/25 14:16
最高法院。(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花蓮縣某安置機構的林姓男負責人,3年前趁接送一名17歲的安置少女去學校上課的時候,在車內將伸進少女的上衣內撫摸她胸部,少女事後向校方揭露林男的惡行,法院審理時,林男否認犯行,且未達成調解取得原諒,一審花蓮地院、二審高等法院皆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將林男判刑10月,最高法院駁回林男上訴定讞,林須入獄。
判決指出,現年50歲的林男為花蓮縣某間家少年安置機構的負責人,被害少女被安置於該機構,林平時會駕車載她至學校上學,竟起色心,2021年某日見趁和她在車上獨處的機會,伸右手伸入坐在副駕駛座的少女上衣,放在她的胸部上,之後還試圖往下發展,觸摸到她右腹部。
少女扭肩閃躲,林男收回右手,解開她的安全帶,再次伸手進她上衣撫摸她左胸部,少女一再挪動身體閃躲,林男才放手。
事後,少女寫字條將林男惡行告訴社工,也向學校主任告狀,校方通報社會處介入協 助報警,檢方依成年人故意對未成年人犯強制猥褻罪嫌起訴。
歷審都認定林男有罪,痛批林男色慾薰心,罔顧少女身心發育及性觀念發展,強行猥褻,致被害人身心創傷,犯後否認犯行,迄未達成調解,判處應入獄的10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林男上訴,全案定讞。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
男子與13歲女國中生發生關係 判3年4個月
-
柔道隊教練利用權勢性侵、猥褻女學生 檢起訴請求從重量刑
-
載您幸福GO 南投幸福巴士3路線啟動
-
彰化「老司機」嘿咻11歲女童未戴套害懷孕 判刑4年8月
-
強制猥褻、性侵同居人未滿14歲女兒 桃園惡狼重判10年
-
白冰冰直播忘開濾鏡 容貌露出驚眾人
-
12/23 威力彩、今彩539頭獎雙雙摃龜
-
工讀生疑遭主管性侵後輕生 麥當勞:配合調查
-
行人又被撞!高雄翁走斑馬線突遭騎士撞上 2人送醫
-
少女麥當勞打工疑遭主管性侵後輕生 警方: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
板橋男疑不滿母親管教嚴格涉縱火 檢方訊後聲押
-
暴力討債、痛扁脫幫成員╱警逮11人 明仁會組長狼狽落網
-
逆子縱火 全家3傷 勇鄰敲斷鐵窗救人
-
熱水器裝浴室內 靜宜助理教授一氧化碳中毒亡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