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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意公務員答覆 莽男持扳手辱罵、恫嚇判刑8個月

2024/03/20 17:38

嘉義地方法院。(資料照)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縣一名陳姓男子2021年到大林地政事務所欲申請謄本時,不滿地政事務所電腦開機太慢,飆罵公務員六字經,隔年,他打電話到嘉義縣衛生局詢問醫療院所開業申請程序,不滿陳姓稽查員答覆,恫嚇「我要殺你」等語,還持扳手到衛生局二樓恐嚇及辱罵陳女,嘉義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審結,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因之前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雲林地方法院判刑1年4個月確定,2020年5月執行完畢;2021年10月8日中午到嘉義縣大林地政事務所申請謄本,以台語對受理公務人員辱罵六字經,下午四點半再度到地政事務所申請謄本,對同一公務員恫嚇「我看你怎樣下班啦,我要跟你回去,別說我為難你啦」。

陳男隔年2月14日打電話到嘉縣衛生局醫政科詢問醫療院所開業申請程序,向陳姓衛生稽查員恫嚇「我要殺妳、我要打你」後,再攜帶扳手到醫政科大喊「陳小姐是哪位?」陳女起身回應,陳男持扳手朝陳女胸、腹恐嚇,以六字經辱罵陳女、罵其「公務員好逸惡勞,沒事裝忙,要將辦公室電腦設備打爛」等語,林姓科長出面安撫,陳男還稱要等陳女下班、開車撞她云云。

法官認為,陳女與陳男素昧平生,沒有誣告陳男妨害公務動機,現場有林姓證人調停,陳男辯詞不足可採,考量其無端羞辱公務員,恣意曲解行政程序、攜帶意圖行使之用的兇器,造成公務員身心受創,以及服刑後五年內再犯累犯等行為,參酌檢察官具體求刑意見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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