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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市議員張秉鈞涉貪緩刑 檢提起上訴

2024/01/30 14:59

基隆市議員張秉鈞涉貪污被判緩刑,基隆地檢署提上訴。(資料照)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市議員張秉鈞與父親張錦煌被控詐領助理補助費,上個月29日被依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等罪分別被判處1年11月與2年徒刑,法官審酌2人犯後坦承犯行,且已分別繳回119萬餘元與962萬餘元犯罪所得,判緩刑5年。基隆地檢署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前市議員張錦煌擔任議員期間,利用60多歲吳姓男子與46歲陳姓親戚當人頭,詐領助理補助費多年;其子張秉鈞當選後,沿用該模式,繼續詐領。累計利用吳姓、陳姓人頭助理分別詐領962萬餘元與119萬餘元助理補助費。

基隆地院審理後,以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等罪,判處張秉鈞1年11月、張錦煌2年、陳瓊茹1年10月,3人均褫奪公權4年。考量3人犯後坦承犯行,且已分別繳回119萬餘元與962萬餘元繳交犯罪所得,均獲判緩刑5年。

基隆地院也特別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法官量刑依據,合議庭考量張錦煌父子無前科,從偵查到審理期間,始終坦承犯行,且繳回所有犯罪所得,從輕量刑,且給予2人自新機會,判處緩刑。

基隆地檢署則認為,法院依照貪污治罪條例規定,繳回不法所得者,得減輕其刑,但減刑後最低本刑仍有3年6月,卻又以刑法第59條予以減刑,最終判處張秉鈞有期徒刑1年11月、張錦煌2年,並於以緩刑5年;但兩人並不符合刑法第59條減刑要件,不服法院判決,決定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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