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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街友入侵住宅性侵女子 連夜逃亡躲公園女廁被捕

2022/08/12 17:53

黃姓街友入侵住宅犯下性侵害後,連夜搭車南下,躲在高雄岡山的陽明公園女廁被捕,(示意圖)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曾因犯竊盜案而入獄的黃姓街友(遊民),出獄不到1年,去年8月潛入女子小芳住處,見小芳正睡午覺,強脫小芳衣褲性侵害,小芳抵抗時,又被黃男毆打,雙方對峙扭打10分鐘後,小芳假借上廁所,伺機向附近工人求救,黃男見事跡敗露,立刻搭車南下逃亡,躲在高雄市岡山區陽明公園女廁被捕,台中地院認為他犯行嚴重,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累犯,重判徒刑7年半,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國中肄業的黃男是遊民(街友),2019年間觸犯竊盜罪,合併判刑1年2月,他入獄至前年11月假釋出獄,卻於去年(2021年)8月13日中午,侵入女子小芳(化名)住處,見小芳睡覺休息,一時心生色念,先脫去自己衣褲,僅穿內褲進入小芳房內,將小芳雙手壓制木椅上,小芳不斷反抗掙扎,卻被黃男毆打,強脫衣褲性侵害得逞。

性侵害過程中,小芳多次推開或以腳踢開黃男,雙方對峙拉扯扭打大約10分鐘,小芳假借上廁所,上樓後趁隙離開房間,向附近劉姓裝潢工求救,黃男見事跡敗露,趕緊從後門逃離。

台中警方於現場採集到黃男指紋、鞋印等證物,發現他當天即搭車南下,翌日(14日)下午1時許,發現他躲在高雄市岡山區陽明公園女廁內,將他於女廁逮捕到案。

台中地院審理時,黃男坦承不諱,法官認定他觸犯加重強制性交,參酌他有多次竊盜前科,並曾觸犯「準強盜案」,卻再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加重強制性交罪)的重罪,犯行嚴重,顯示前案入獄執行的成效不彰,屬於累犯,應加重其刑,予以嚴懲,從重判刑7年半,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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