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一豐原路段大貨車爆胎翻覆 駕駛送醫不治
陳男駕駛大貨車運肥料,行經國道一號北上168.5公里處豐原路段,疑因爆胎致車子撞擊護欄等後翻覆,車頭全毀。(記者歐素美翻攝)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53歲除姓男子今天清晨3點多駕駛大貨車載運肥料,從台南往桃園,行經國道一號北上168.5公里處豐原路段時,疑左後內、外輪爆胎,撞擊外側護欄及路燈後,逆向側翻佔用外側車道、路肩,陳男經送往豐原醫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國道警察隊第三大隊表示,今天凌晨3點多,國道一號北向168.5公里處,有一輛自用大貨車載運肥料,欲由台南行駛至桃園,行經該路段時疑因為左後內、外輪爆胎,撞擊外側護欄、路燈後導致該車逆向側翻佔用外側車道、路肩,致車頭毀損,駕駛陳男(53歲)經救出送部立豐原醫院急救,於今天上午5時46分宣告死亡。
車禍事故現場則於上午5時56分排除,恢復通車,經抽血檢測,陳男並未酒駕,因未有行車紀錄器或監視器畫面,初步研判應是爆胎肇禍。
國道警察隊第三大隊提醒用路人,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等情事。
行車途中如遇爆胎,切勿急踩剎車,應放開油門減緩速度,緊握方向盤、啟動危險警告燈,讓車輛逐漸滑至路肩,另車輛故障或遇緊急狀況時,應先啟亮危險警告燈,儘可能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路肩上,並在車輛後方50~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在待援期間,車上人員應下車至車輛下游的護欄外或安全處待援,並「面向車道」以隨時警戒後方來車,儘速撥打1968免付費路況通報電話,向交控中心請求救援服務。
大貨車左後內、外輪皆爆胎,疑因此肇禍。(記者歐素美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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