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偷剪女子秀髮 律師:遊走法律灰色地帶
2020/11/05 22:42
李男剪下前方女乘客的頭髮。(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19歲李姓男大生上月27日晚間在台北捷運內湖站內,持剪刀偷偷剪下前方女子的一搓秀髮,4日晚間被警方抓到,他竟然說「一時無聊,好玩」。曾任法官的律師陳志祥表示,這種行為遊走在刑法毀損罪的灰色地帶,要看承審法官如何認定;曾任檢察官的律師黃致中則說,即便未觸犯刑法,也有民事侵權損害賠償的問題。
陳志祥指出,頭髮是身體的一部分,但跟皮膚、肢體或器官不同,它不具有血肉,實務上認為不太會構成傷害罪,但是否屬於個人所管領的有價物品,遭到偷剪後就不堪用,足生損害,法界有不同看法。
一派認為,頭髮也是人所掌管之物,若任意偷剪,應犯毀損罪,最重可判到2年;另一派則指出,頭髮跟指甲一樣,價值低微,並不會因為剪掉就會造成當事人的實質損害,應不觸犯刑法。
陳志祥表示,偷剪頭髮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但若是公然強行剪下,就觸犯強制罪,最重可處3年刑。
黃致中則認為,偷剪毛髮被依毀損罪定罪的機率低,但若刻意把對方頭髮剪到亂七八糟,外觀看起來已醜到足以貶低社會評價,則可能觸犯公然侮辱罪;不小心刺到頭皮,則有過失傷害的問題;若剪下頭髮,威脅要求對方拿錢贖回,否則就要帶回家作法扎小人,另涉恐嚇取財罪。
黃致中強調,即便刑事責任通通免除,偷剪頭髮也一定有民事侵權的問題,在民法上面,只要人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等權利受到侵害,均有權提起損害賠償告訴,請求精神慰撫金。慰撫金的金額,除取決於雙方的社經地位及被害人的損傷以外,加害人的動機也是重要參酌因素。
-
友訊股東會前 兩派將法律攻防
-
精障者刑事鑑定與處遇 台灣與歐盟共研方案
-
部署水湳經貿園區領漲抗跌 首選「當代首馥」
-
女網友邀「體驗美容」 竟背上9萬多債務
-
童話法律》老婆把我的神燈給了別人,怎麼辦?
-
天熱流感成要命威脅! 專家籲老人打含佐劑疫苗
-
原來還有這種法律!美佛州城市廢除13年垮褲禁令
-
新店私人招待所遭開近20槍 槍手投案警調查中不排除尋仇
-
馬治薇赴中收選舉經費涉國安法 10萬交保限制住居
-
駕照吊銷24年還開車害人 他國道肇逃被重判
-
「食好鬥相報」搞錯對象 老司機「援」到未成年少女GG了
-
男傳訊欲輕生 警過濾上百監視器及時尋獲
-
台南新增4中、高階警職 牽動61位官警調整職務
-
626國際反毒日 高市毒防局獲頒特優獎
-
台中婦人飯後散步遇死劫 慘遭迴轉轎車碰撞輾斃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