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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育祥不願服10年刑蓋密室 檢:要躲40年才逃得過法律制裁

2020/09/02 15:50

涉嫌誘拐14歲高雄少女的嫌犯羅育祥蓋密室躲坐牢,檢方算出他至少得躲40年才能逃過法律制裁。(記者方志賢翻攝)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涉嫌誘拐14歲高雄少女的嫌犯羅育祥,今年7月因涉犯迷姦2名少女被判10年徒刑,他為了不想入獄服刑,竟蓋密室準備躲藏,還將高雄少女囚禁在密室,檢方表示,依刑法相關規定,羅嫌至少要躲40年才能逃過法律的制裁。

檢方指出,羅嫌在107年涉嫌下藥性侵2名少女,兩案各被判徒刑7年6月,合併執行10年徒刑,依刑法84條和85條規定,羅的行刑權時效為30年,若他刻意逃脫不願入監執行被通緝,再專再加1/3的時效,算下來就是40年,羅今年31歲,他得躲在2坪大的密室到71歲,才能恢復「自由之身」。

而被羅育祥誘拐的高雄14歲少女,若真的被迫與他「自囚」在密室裡,重見光明時也要54歲,等於一個少女為了羅賠上整個人生,幸好檢警在她失聯後3天就把她救出,否則後果恐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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