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時曾被「女友」傷害? 「保全李宗瑞」專挑少女報復?
2020/09/02 15:50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被稱為「保全李宗瑞」的31歲男子羅育祥,在2018年因涉下藥迷昏少女「餵精」後性侵,遭法院判決10年。當時承辦案件的警方回憶,羅男曾透露說他未成年時「曾被女友傷害過」,但警方無法查證供詞的真實性,或是他想作為未來判刑時作為的卸責之詞。但警方認為羅男的確「相當冷靜,沒有證據就不認」。
警方表示,羅男當年在保全公司擔任員工,但私下卻以公司區經理名義,在網上應徵未成年少女當工讀生,待對方上鉤後,再約到新店的家中「面試」,還要求對方穿「情趣內衣」、黑絲襪等,強拍性感照。
隨後,羅男再以安眠藥摻入飲料中,等對方飲用後,在車上對昏迷的少女「餵精」,再帶到旅館性侵。期間,他發現少女父親傳訊息查問狀況,他便利用少女手機代為回覆訊息,行徑離譜。
警方表示,被害少女報案後,羅男依約說明時卻行使緘默權,不發一語,也拒絕回答任何問題,令辦案人員一度困擾。直到警方執行搜索,在羅的手機內發現被害少女的裸照以及性侵影片,其他被害人資料,羅男才承認作案,但均避重就輕。
據辦案人員透露,羅男當時曾表示,他因為曾經在未成年時有被「女友」傷害過,所以才會想對未成年少女加以報復,此說讓當時參與案件的檢警感到驚訝,但也不排除想利用「精神受創」等話術,來謀求未來法院量刑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