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轉傳病毒假2星期謠言 因為「牠」獲判免罰
2020/05/07 13:19
網傳「病毒假」停班停課兩週通知,劉姓男學生轉發被移送,最後獲判不罰。(資料照,記者翻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某科技大學一年級劉姓男學生,今年3月中旬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嚴峻之際,在有27名同系同學的Line群組中,轉傳「台灣明天起實施COVID19新型冠狀病毒假期兩個星期...所有上班族、學生強制休假」假訊息,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散布謠言罪移送法院裁罰。法官則認為他是自娛娛人,不足以造成民眾恐慌,裁定不罰。
但台北地院新店簡易庭法官認為,該則訊息最後附上一個網路短連結,點擊會導引至一張「大猩猩比中指」的照片網址,因此採信劉男辯詞﹕「當時覺得很好笑就轉傳了,大家也都知道是假的,沒有惡意」,認定他是自娛娛人,內文也不足以造成民眾恐懼或恐慌,裁定不罰。
判決指出,劉男在今年3月18日下午2點多,在同學群組內發布「放假了!台灣明天起實施COVID19新型冠狀病毒假期兩個星期」等訊息。
北市警文山二分局認為此假訊息已干擾防疫工作,影響公共安寧,約談劉男到案,劉男供稱,這訊息是朋友傳給他的,他發現連結是大猩猩比中指,覺得滿好笑、有趣,才轉傳同學看,他沒有惡意,也清楚知道是不實訊息,但他不是為了散播不實訊息,因為大家看了都知道是假的,而且他同學有把連結裡的照片傳出來給大家看,大家都已了解連結內容,都是以娛樂的心態看這件事情。
法官檢視內文網址連結,確實出現大猩猩比中指的照片,採信劉男是為了娛人自娛而轉發的說詞,認定他並非基於誤導、欺瞞大眾的目的而轉載,不足以推論他主觀上有散佈謠言的故意;且此訊息內容也不足以使聽聞者產生畏懼或恐慌等負面心理、以致影響公共安寧,因此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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