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重手術前沒測量BMI 醫美名醫害死病患被起訴
2019/05/02 11:43
台北地檢署根據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報告,認定丁立文沒測量陳女的身體質量指數(BMI),確有過失,今天起訴丁立文,依醫囑行事的4名護理師則不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陳姓女子(30多歲)為了減肥,找上台北市加美診所的醫美名醫丁立文進行胃繞道手術,術後不到10天卻因腹膜炎導致敗血性休克不治,丁立文及4名診所護理師因而被控業務過失致死;台北地檢署根據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報告,認定丁立文沒測量陳女的身體質量指數(BMI),確有過失,今天起訴丁立文,依醫囑行事的4名護理師則不起訴。
檢方調查,去年1月間,想減重的陳女到加美診所接受胃繞道手術,術後當天即返家休養,但3天後她因術後不適回診,丁立文卻只開立止痛藥及抗生素,未對陳女做進一步的診療。
直到陳女在診所住院5天後,護理師察覺陳女的呼吸異常,將她轉送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搶救,未料,隔天她就因腹膜炎導致敗血性休克不治,家屬質疑診所涉及醫療過失,怒對丁立文及4名負責照護的護理師提告。
醫鑑會調查,陳女的BMI值未達病態性肥胖的標準,尚不需進行胃繞道手術,丁立文手術前也沒測量陳女的BMI值,且術後未觀察陳女腸道排氣狀況,就貿然讓陳女返家,醫療過程確實有疏失。
檢方根據醫鑑會的報告,發現陳女的死因是進行胃繞道手術後,腸胃道吻合破裂,引發腹膜炎造成敗血性休克不治,依醫鑑會報告結果認定丁立文涉醫療過失的罪證明確,至於4名護理師都是依照醫囑行事,認定無過失,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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