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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檢察官衝幼兒園「辦案」 法務部長發飆:不齒

2018/07/27 11:22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檢察官正人應先正己。(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懷疑女兒被幼兒園同學欺負,上月竟帶刑警衝入幼兒園審訊,部分幼童嚇到失禁,引發社會譁然,雖然花檢第一時間就自清起訴,但新科法務部長蔡清祥仍非常憤慨,今日特地召開記者會,重轟對林的行為非常「不齒」。

蔡清祥表示,檢察官正人應先正己,但林俊佑竟出現這種行為,令他深感痛心與不齒,上星期得知此事後,立刻要求書記官長前往幼兒園了解,並請一位主任檢察官立案調查。

「我要求嚴懲!」蔡清祥指出,花檢25日依恐嚇與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訴林俊佑後,花檢內部隨即於26日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決議把案子送到法務部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預計下星期就可開會討論。

此外,關於職務監督部分,蔡清祥強調,下星期三將另開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檢討此案,看看要如何進行行政懲處。

至於曾任法官的立委周春米擬提案修法,淘汰不適任的檢察官,蔡清祥表態不適任的檢察官應予汰除,但強調現行法官已有相關淘汰規定,言下之意,並不贊成修法。

蔡清祥說,將對本案痛定思痛檢討,嚴加考核檢察官言行,雖然這是個案,也請檢察官警惕,執行職務應依法辦事。

若檢評會下星期收案後,認為有懲戒必要,將把案子移送監察院,監院複查如認確有違失,將發動彈劾,並把案子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最嚴重可免職。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則指「遺憾」,認為本案的相關人等都是不具刑事責任的幼兒,當事人應以溝通取代指責,絕非濫權辦「私案」;警察遇到這種未立案的指揮,也應嚴詞拒絕,畢竟公權力是用來保護人,而非欺負人!

全案始於上月21日,林俊佑自認女兒被幼兒園同學欺負,率刑警闖入幼兒園嚴詞質問,害小朋友嚇到便溺失禁,未料28日又與刑警小隊長衝進幼兒園調監視器,逐一指認「犯人」,引發家長不滿,向花檢投訴,全案才爆發。

法務部長蔡清祥面色凝重,開頭即重轟「不齒」!(記者吳政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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