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4歲童和祖母未賠償 白牌車運將被重判
2018/02/01 19:09
。(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白牌計程車司機楊家程,前年9月深夜駕車行經桃園一處交叉路口時,撞飛緊鄰網狀線區正穿越馬路的4歲男童和祖母致均傷重不治,楊始終未賠償,一審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判楊男1年10月,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認定因楊的過失害死2條人命,惡性重大,今加重改判兩2年4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楊家程駕駛自用車違規載客營業(俗稱白牌計程車)已8年,2016年9月3日晚11時,駕車沿桃園市中壢區元化路內側車道向東行駛,當時,吳姓婦人和孫子4歲男童剛參加完中正公園晚會,緊鄰行人穿越道的網狀線區穿越無號誌的元化路時,楊男因未注意祖孫2人而猛烈撞上,祖孫均受重傷,經緊急送醫都仍不治。
男童父親等人不滿,對楊男提告,指控當晚活動結束人潮眾多,楊男不顧人車多而硬闖才肇禍,且車速應該很快,應負起業務過失致死罪責任。
楊男應訊承認過失致死犯行,指稱當天沒有載客,正要去中壢火車站找朋友,當時因為是路口,車速僅約30公里左右。檢方偵查後,將他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一審時,因楊男未出庭而被拘提到案,楊表示有和解誠意,但沒錢賠償。法官依據目擊證人證詞等證據,認定男童和祖母死亡和楊男過失有因果關係,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判楊男1年10月。
檢方認為楊男案發時車速非慢,肇事結果顯示有重大過失,且造成祖孫2人死亡,一審判決過輕,因此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審理認為,楊男雖聲稱未超速,但依被害祖孫傷重死亡結果,其車速並不慢,而2死者雖未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卻是緊鄰行人穿越道而行,過失責任輕微,考量楊男一時疏失造成被害家屬失去2位至親,危害甚巨,且未和家屬達成和解、賠償,今加重改判楊2年4月徒刑。
-
攬客白牌車趴趴走 中市即日起強力取締
-
小黃怒吼!台中取締30件白牌車遭退 交通局:一定要罰
-
苓雅區五大核心加持 文化中心校園景觀換屋宅稀缺引注目
-
維生工具被拖走 白牌車司機持武士刀怒砍保全
-
兩白牌車疑搶生意街頭追逐 路過偵防車挨撞
-
假牙總讓你對美食又愛又恨?有它假牙超穩固密合 連影后都愛不釋手
-
強力取締墾丁白牌車 派出所疑遭「假傳單」報復
-
山友登加里山滑倒骨折 消防員、義消人力接駁送醫
-
新北議會旁車禍巨響 失控小黃撞倒騎士險衝入大樓
-
5人登金門太武山秘境迷路 消防局︰未動用無人機救人
-
台南透天民宅2樓竄火煙 65歲男屋主急逃頂樓保命
-
國3名間交流道附近 驚傳火燒車
-
無照還酒駕肇逃憂被逮喝藥酒想避責 判刑10月
-
求職被騙辦信貸、戶頭遭警示 大安分局長與警廣聯手反詐
-
食品公司廁所臉盆後藏手機偷拍女同事 色男判刑3月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