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還酒駕肇逃憂被逮喝藥酒想避責 判刑10月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簡男觸犯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 (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簡姓男子因酒駕被吊照,去年7月6日在工地飲用藥酒後,竟騎車外出應徵工作。行經公園街時,與女騎士發生碰撞。簡男擔心無照酒駕被逮,直接肇事逃逸,還跑到超商買藥酒飲用,疑想要避責。同日晚間,警方循線找到簡男,依法送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簡男觸犯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
檢警調查,案發當日,從事粗工的簡男在工地飲用藥酒兩瓶後,又喝了兩瓶啤酒,隨後搭乘火車到基隆火車站,步行返家。當日晚間,簡男騎乘機車出門應徵工作,為了買檳榔竟在公園街迴轉,與吳姓女騎士發生碰撞。
吳女當場倒地,多處擦、挫傷,簡男見闖下大禍,竟想騎車離去,幸好一旁民眾攔阻作罷,只好徒步逃逸。
簡男疑想要閃避酒駕刑責,直接跑到附近超商買藥酒飲用,直到晚間7時43分被警方查獲時,酒測值高達1.24毫克。
檢察官偵訊後,認定簡男涉犯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罪,依法將他起訴。
法官審理時,簡男承認自己確實酒後騎車,且撞到吳姓女騎士後,肇事逃逸;雖曾與吳女調解,卻未依約定支付賠償款項。
法官認為,簡男曾因酒駕被判刑,卻不知警惕,再次酒駕騎車上路,更肇事逃逸,且未依調解內容給付賠償金,觸犯公共危險等3罪,應分科論刑。考量他經濟狀況,且尚有母親需要扶養,酒後騎車觸犯公共危險罪及過失傷害罪,各判處有期徒刑3月;另肇事逃逸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