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車霸氣、被告漏氣 最高可處5年徒刑
2018/01/18 13:46
剪車常造成車毀人傷,非常危險。示意圖,與本新聞人物無關。(資料照。記者吳政峰翻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一群年輕人日前駕駛賓士車出遊,不滿被後方車輛按喇叭,竟「剪車」攔人,並鳴槍示威,被依恐嚇、妨害自由、槍砲等罪移送,對此,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今日指出,大馬路公然「剪車」行為,還可能構成公共危險罪,最高可處5年徒刑。
年輕人心浮氣躁,馬路橫衝直撞,遇到不順眼就開到對方車前急煞停,即俗稱的「剪車」,自覺「霸氣」,但司進會指出,這種行為恐觸犯「刑法」185條「致生往來危險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可處5年以下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上了法院通通「漏氣」。
司進會表示,就算馬路小霸王想跟被害人和解,檢方也無從協助,因為公共危險屬公訴罪,一旦告發就無從撤告,呼籲駕駛開車心平氣和,切莫逞一時之快,背上前科。
若剪車造成對方受傷,實務上可能被視為「傷害罪」,而非刑責較輕的「過失傷害罪」,最高處3年徒刑;至於撞壞對方的車輛,則觸犯「毀損罪」,為2年以下徒刑。
司進會建議,「備行車紀錄器」是最好的蒐證方式,若不幸遇到馬路小霸王剪車,應立刻打119報案,切莫下車,以策安全。
-
不滿切車被叭 2個下車嗆聲 1個對空鳴槍
-
聯結車見紅轉綠燈來不及煞 神A被擠成小鴨
-
你必須入手卡地亞Trinity的3個理由!揭密百年不敗的經典
-
沒有最狂只有更狂! 地獄級馬路三寶妹秀連續技
-
虎航急煞嚇壞乘客? 他還原現場、感謝機長應變
-
遇警攔查辯聽不到 行車記錄器成鐵證
-
高雄KTV凌晨爆衝突 兄弟檔因「教導為人處事」濺血送醫
-
檢調追嘉市衛生局藥商執照案 嘉市中藥商公會總幹事5萬交保
-
新車上國道遭「彈跳」輪胎撞擊 女驚嚇「差點被收掉」
-
整頓台中港區交通 清水警不定時於重要路口取締違規
-
亂丟垃圾被制止與駐衛警衝突 街友耍無賴被妨害公務送辦
-
花蓮街友溺斃鯉魚潭邊 警方懷疑酒醉落水
-
謊稱閨密招惹鬼神 她瘋狂揮打蜜臀掰替天行道
-
嫌開關化妝盒太大聲?台北公車怪男推倒正妹 險害人毀容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