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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洪仲丘案 542旅前人事官捐款公益獲緩刑

2018/01/10 10:42

時任542旅人事參謀官石永源捲入洪仲丘案,一審判石8月徒刑,他依洪家意願,分別捐款給孤兒院、基金會等公益團體共20萬元,獲洪家原諒,高院今判石6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轟動全國的陸軍下士洪仲丘案,洪家除對542旅前少將旅長沈威志等人提告外,另對時任542旅人事參謀官石永源提出妨害自由罪告訴,一審判石8月徒刑,高等法院審理時,石仍否認犯罪,但他依洪家意願,分別捐款給孤兒院、基金會等公益團體共20萬元,獲得洪家原諒,高院指出,石雖涉妨害自由罪,但有悔意,今判石6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洪仲丘的父母、石家源兩造,今均未出庭聆判,無法得知其對判決看法。

判決指出,石永源2013年6月間擔任542旅人事參謀官,負責彙整人事綜合業務,且是負責禁閉悔過室業務之憲兵官職務代理人。

石永源明知洪仲丘為士官,違規攜帶照相手機、MP3入營,依規定不得施以禁閉處分規定,且送禁閉會議僅開士評會未召開人評會,得知副旅長何江忠曾催促此案,為配合長官貫徹領導統御威權,立刻製作好送禁閉簽呈並向上呈報簽核。

桃園地院認為,石永源擔任軍職多年,定知送禁閉處分規定及流程,洪仲丘違規攜帶照相手機、MP3,依規定他是士官不得施以禁閉處分,且送禁閉文件仍有缺漏,卻仍舊協助製作簽呈,依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罪,判他8月徒刑。石不服上訴高院。

此案高院更一審去年6月判決前少將旅長沈威志等3人無罪,前副旅長何江忠等6人均刑度大減,且都獲緩刑,洪家對沈威志獲判無罪,表示無法接受,目前沈威志部份已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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