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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沈威志無罪 高院更審:不知惡搞、無犯罪作為

陸軍下士洪仲丘案28日更一審宣判,洪仲丘的爸爸(左一)、媽媽(左三)與姐姐(左二)立委洪慈庸皆出席聆聽判決,判決結果,除前少將旅長沈威志等3人無罪,何江忠等6人均刑度大減,且都獲緩刑。(記者張嘉明攝)

陸軍下士洪仲丘案28日更一審宣判,洪仲丘的爸爸(左一)、媽媽(左三)與姐姐(左二)立委洪慈庸皆出席聆聽判決,判決結果,除前少將旅長沈威志等3人無罪,何江忠等6人均刑度大減,且都獲緩刑。(記者張嘉明攝)

2017/06/28 11:5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宣判陸軍下士洪仲丘遭不當操練冤死案,其中最大咖、也是主要被告542旅前少將旅長沈威志仍維持高院判決認定,認定沈不知部屬何江忠等在惡搞,執意將洪仲丘關禁閉處分,沈並無犯罪的積極作為,所涉行政疏失並非法院審理範圍,因此仍判他無罪。

高院更一審庭庭長謝靜慧指出,此案可做為行使正當法律程序,尤其是關於人身自由規定的借鏡,擔任主官、重要幹部者都應引為警惕,令人訝異的是,事後,542旅竟沒有長官認為未遵守正當法律程序是不對的事。

關於沈威志仍被判無罪的原因,庭長謝靜慧表示,沈威志擔任旅長,應有機會、也應該知道當時規定士官是不可以關禁閉處分,但無證據證明沈威志在批准公文前,知悉何江忠等人因不滿洪仲丘的行為,執意在洪退休前,違反規定將洪關禁閉。

此外,沈威志雖收到洪仲丘的求救簡訊,但他有轉呈其他幕僚處理,並詢問處理情形,經查無積極的犯罪作為,因此判沈無罪。

高院更一審今依「公務員假借職務私行拘禁」等罪,判沈威志等3人無罪,與洪家和解的何江忠等6人均刑度大減,且都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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