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被控縱火燒警車判無罪 法國男:我的名譽、生活都毀了...

2018/01/09 11:10

法籍男子李廣榮被控對警車縱火,高等法院今仍判他無罪,他庭後抱著女兒興奮比出「讚」的手勢,稱讚台灣很民主。(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年台北市松山派出所外,15輛警用汽、機車遭人縱火,現年42歲法籍男子李廣榮被指是縱火嫌犯,但一審依證據不足判無罪,高等法院審理期間,李廣榮帶著和台灣籍前妻生下的3名混血子女出庭喊冤稱「我沒縱火」,乃警方搞錯人,希望高院還他清白,高院認定無李涉案具體證據,今仍判無罪,可望無罪確定。

李廣榮帶著3個小孩出庭,庭後興奮比出「讚」的手勢,稱讚「台灣很民主」、「台灣的法官很公正」,他並非罪犯,他很倒楣被警方冤枉涉案,因此案纏訟兩年,台灣老婆和他離婚,使得他須獨力撫養3個年幼子女,分別只有4、5和7歲,很生氣警方栽贓他,導致他的名譽、生活都毀了,而他目前沒有穩定工作,只靠前妻每個月給他1萬8千元撫養3個小孩過活,希望台灣政府能賠償他,讓他重新生活。

至於為何被當成嫌犯?李男說,他只是騎車路過,沒想到這麼倒楣,警方只憑監視器錄到他,就認定他是嫌犯,「警察應該是替人民服務,不是毀掉人民的生活」。

相關影音

李廣榮帶著和台灣籍前妻生下的3名混血子女出庭喊冤稱「我沒縱火。(記者楊國文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