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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殺男童遭判無期徒刑 家屬:無法服氣

2017/06/30 17:12

李靖(右)、陳天心拐童虐殺案高院30日宣判。(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男子李靖、陳天心前年共同在新竹誘拐殺一名就讀小六的林姓男童,今天二審合議庭法官認定2人犯行「非情節最重大之罪」,判處兩人無期徒刑。對此,家屬指出,「什麼才是情節最重大之罪?」人殺害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孩童,對於判處結果無法接受。

男童奶奶今悲痛指出,此案發生後,家人至今仍無法走出喪子的陰影,陳、李兩個大人合力殺死孩童,法官卻以「犯行非情節最重大之罪」判無期徒刑,讓家屬無法服氣,她要反問法官甚麼才是情節最重大的罪,兩個壞人活著,小孩卻死了,這樣有公道嗎?

奶奶說,男童的爸媽天天以淚洗面,足不出戶,李靖、陳天心李靖、陳天心應該付出代價,兩個人為何要朝她的孫子伸出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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