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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飛帆轟聯合報、蘋果日報 未查證當事人違新聞倫理

2014/12/13 11:35

林飛帆今早臉書po文,指《聯合報》、《蘋果日報》都以「林飛帆承認自己是領袖,但並非集遊法首謀」做為新聞標題,,未經查證當事人,違背最基本的新聞倫理。(圖擷取自林飛帆臉書)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昨傳喚反服貿學運領袖林飛帆、黃國昌、周馥儀及魏揚等人。林飛帆今早大罵,《聯合報》、《蘋果日報》都以「林飛帆承認自己是領袖,但並非集遊法首謀」做為新聞標題,完全是未經查證當事人的惡意放話,違背最基本的新聞倫理。

林飛帆剛發臉書指出,他一早看到《聯合報》、《蘋果日報》都用類似:「林飛帆承認自己是領袖,但並非集遊法首謀」的新聞標題進行報導,是非常惡意的放話,令人相當憤怒。

他表示,昨日的庭訊大約歷時40分鍾,檢方問了幾個事實後就勘驗光碟,包括先前有無一起開會、在哪裡開會、行動時的細節、有無拿麥克風、有無破壞物品等。他對於自己有做的部分,都據實呈述,但涉及他人的部份就保持緘默。

但是,檢方完全沒有問到關於「集會遊行法」的部分,不知《聯合報》與《蘋果日報》到底是誰抄誰?如何生出這個腦補的細節?

林飛帆質疑,一個最基本的新聞倫理就是查證當事人,為什麼《聯合報》與《蘋果日報》都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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