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在租屋處自殺亡 殃及父母須賠凶宅價損278萬
2014/11/10 12:42
凶宅影響房價,高院判自殺的死者父母須賠償凶宅價損。圖為因大樓住戶怕變成凶宅,拒絕借道運屍,檢察官指示消防局出動雲梯車運出屍體,圖與文無關。(資料照,記者黃良傑翻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許姓上班族在租屋處燒炭自殺,屋主認為房屋變成凶宅,向許的父母求償屋價損失300萬元。一審法院判決駁回,高等法院認為凶宅確實影響房屋交易行情,今逆轉改判許的父母敗訴,必須賠償屋價損失278萬元,仍可上訴。
前年2月間,許姓男子向陳姓屋主租下1戶25坪的房屋,但4個月後,許男就在屋內燒炭自殺,屋主指控,許男自殺使得房屋變成凶宅,消息傳出後,既無人要出租,也賣不出去,屋價損失至少有3成,而該房屋市值1000萬元,因此訴請許的父母應賠償300萬元。
一審時,許的父母辯稱,房屋沒有出賣,沒有造成實際損失,拒絕賠償,法院採信許的父母說法,判屋主敗訴,屋主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審理時,依照我國社會民情,社會大眾對於凶宅存有嫌惡畏懼的心理,住戶也會出現心理的負面影響,影響生活品質,認為凶宅確實會影響購買意願以及房屋價格,經鑑定後,計算出此屋原本市價為903萬,因此意外造成屋價損失3成,估計為278萬元,今逆轉判決許的父母敗訴,應賠償屋主278萬元。合議庭也指明,許的父母得在繼承許的遺產範圍內,連帶給付該278萬元。
-
夫砍妻自焚雙亡 房東憂凶宅怒求償
-
房客燒炭變凶宅 求償監護人敗訴
-
三大科學園區核心「鳳凰信義」展現光芒
-
墨西哥政府免費送鬼屋豪宅 沒人敢要
-
百年凶宅過夜 美男莫名刺傷自己
-
金屬中心八連霸愛迪生獎 勇奪1銀2銅
-
高屏大橋砂石車翻覆上午尖峰大塞車 5小時後即恢復通行
-
百歲人瑞音訊全無 高雄檢警破門驚見已成白骨
-
外交部女員工坐在窗台企圖輕生 幸被勸阻
-
戀童補習班狼師康國書承諾捐錢勵馨 法官不信再延長治療3年
-
往左、往前結局差很大!休旅車閃車撞橋墩驚險畫面曝
-
國3中興路段休旅車連撞內外側護欄翻落交流道匝道 四輪朝天車體變形
-
周玉蔻、蔡玉真烏龍爆料案辯結 被害人張淑娟出庭哭了
-
失聯5年移工酒駕遇警攔查 逃進台鐵宿舍仍被逮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