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一刀刺死堂哥 傷害致死判刑8年
2014/05/30 17:19
新竹縣男子林清裕(中)在去年涉嫌持刀刺死堂兄林清琳,被徒刑8年。圖為去年林清裕遭警方依殺人罪嫌移送法辦時的畫面。(資料照,記者蔡孟尚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北埔鄉男子林清裕酒後,和父親在門口大小聲,他的堂哥林清琳經過,出言訓他「怎麼那麼沒禮貌!」林清裕突然抓狂,以17公分長刀刺進堂哥心臟,一刀斃命,新竹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
判決書指出,死者林清琳(53歲)和林清裕(44歲)是堂哥堂弟關係,同住在北埔鄉同條街,林清裕以打零工維生,去年10月13日中午喝酒喝到傍晚,回家後拿出一把刀,為砍伐樹木擔保的事,和父親在門口吵起來,林清琳剛吃完晚飯出門,看到堂弟林清裕對叔叔(林清裕的父親)出言不遜,上前訓斥「怎麼那麼沒禮貌!」堂弟則回罵「關你屁事!」話才說完,就持刀朝堂哥衝去,林清琳連忙拿起一旁的釣竿揮打自衛,卻被堂弟擋開,一刀刺進心臟。
目擊鄰居說,林清琳傷口不斷噴血,他壓住傷口往自家方向跑,卻在路中央跌倒,起身跑了2步又倒下,倒臥血泊奄奄一息,倒地處離家僅10幾公尺,送醫前已無生命跡象,急救1個多小時仍回天乏術。
林清裕案發30分鐘後,到北埔分駐所投案。聲稱和堂哥無冤無仇,當時與重聽的父親討論事情,聲音大了些,堂哥莫名其妙罵他,一時氣憤才揮刀,辯稱是失手意外傷人,得知堂哥死了很後悔。
原本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林清裕,然而法官在審理時,認為他當時並無殺人的故意,因此最後依傷害致死罪論處,而因他僅賠償50萬元給死者家屬作為喪葬費之用,並未達成和解,因此判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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