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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商行賄案 3前立委無罪確定

2013/07/17 06:00

邱垂貞等4人 發回高院更審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中藥商公會全國聯合會為修法爭取調劑權,涉嫌行賄八名立委案,最高法院認定當時被特偵組起訴收錢的立委李俊毅、趙永清、陳鴻基等三人罪證不足,判決三人無罪確定。廖福本因已死亡,諭知公訴不受理,林光華、許舒博、馮定國、邱垂貞等四人則發回高院更審。

本案起於中藥調劑權八十二年被修法刪除,需要通過國家考試才能調劑,中藥商全聯會向各地方公會會員募得三千九百多萬元,組成「修法推動小組」,分頭向時任立委李俊毅等人送錢,成功遊說立法院在八十七年通過相關的藥事法修正案,特偵組九十七年間將李俊毅等八人依貪污罪起訴。

一審時,台北地院僅認定邱垂貞、廖福本兩人收賄推動修法,分別判八年、八年半徒刑,李俊毅等六人無罪;高院審理認定,本案是「假贊助,真行賄」,李俊毅八人皆以立委的修法職權收賄、推動立法,將八人重判,刑責從七年至十年不等,並追繳不法所得,但遭最高法院發回。

高院更一審認為,邱垂貞、林光華、許舒博、馮定國等人涉收賄推動修法,已成立對價關係,各判十年、八年、七年半和七年二月徒刑,廖福本諭知公訴不受理。

李俊毅等3人 查無對價關係

另外,趙永清、李俊毅、陳鴻基三人無證據證明向中藥商公會全聯會要求或期約賄賂,或者未全力支持修法、未積極參與院會表決,及主觀認知是收到贊助選舉經費、而非協助修法的對價等,因此改判三人無罪。最高法院維持李俊毅等三人無罪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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