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美請願 扁沒告歐巴馬
2009/10/11 06:00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十日報導〕根據美國軍事上訴法院的資料,台灣前總統陳水扁並沒有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與國防部長蓋茲,而是以請願人身分要求美國政府頒布特殊救濟的強制執行命令,撤銷台灣政府對他的無期徒刑判決。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六日以沒有管轄權駁回陳水扁的請願案,而扁辦表示還要繼續努力。根據陳水扁律師李維向美國軍事法院提出長達二十四頁的請願書,陳水扁主張依舊金山和約,美國是台灣的主要佔領國,仍在美國軍政府管轄之下。陳水扁聲明自己無罪,並稱判刑是馬英九總統及國民黨報復他,一切對他的起訴都是基於政治動機,只有適當組成的美國軍事委員會才有權審訊他。
請願書說,中華民國政府既是代理人,無權審判他,所以要求美國政府下令現任代理人,也就是現任的中華民國總統立即釋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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