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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德恩期約降共 判7年半再免職

2024/04/10 05:30

向德恩(右)。 (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前上校主任教官向德恩二○一九年在職期間,被退伍上尉邵維強(判刑十二年六月確定)吸收淪共諜,收賄五十六萬元簽下「投降承諾書」,約定兩岸若爆發戰爭,將替中共賣命。最高法院二○二三年底,依貪污罪判向七年六月確定,懲戒法院日前再處向免職。

向德恩二○二二年十二月廿八日被行政免職,原可重考公職,但因二○二三年底,被判貪污罪確定,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終身不得再任公職,而今又被司法判決免職,效果同為永久喪失任公職資格。

懲戒法院指出,向德恩身為高階軍官,受國軍長期栽培,卻收受賄賂,簽立投降誓約書,宣誓效力中共,敗壞軍紀官箴,危害軍譽及民心士氣,考量向德恩不只期約投共,還著軍服持誓約書與邵維強合照存證,已不適任軍職,日前處最重免職。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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