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星案 謝國樑:我是善意第三人
國民黨基隆市長參選人謝國樑,昨召開記者會說明金星事件,強調是善意的第三人。(記者田裕華攝)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國民黨基隆市長參選人謝國樑近日被民進黨指控涉入億元借貸洗錢疑雲,謝昨日在國民黨秘書長黃健庭與律師陪同下,於中央黨部召開「金星事件澄清及證據提供說明記者會」,由委任律師說明相關借貸合約與匯款水單,強調謝與林冠百的盛元澤公司是單純的借貸關係,是行為正當、善意的第三人,對林冠百的違法行為事前毫不知情。
強調是單純的借貸關係
對林冠百違法行為不知情
謝國樑說,金星案對他來說清清楚楚、坦坦蕩蕩,沒想到白的事情竟然可以講成黑的,這幾天他花時間整理出當年由律師與會計師認證的文件,並已交給律師。
他並強調,他在二○一八年七月透過三家公司借錢給林冠百的盛元澤公司,林冠百九月時因為質押被公告,不想被外界認為財務出現困難,決定提前還款,他原以為事情就此劃下句點,直到隔年三月他才知道林從事不正確的交易,時間已經隔了六個月。謝表示,他還勸說林冠百自首,自己收到林的還款時,完全不知道那是犯罪所得,若知道是犯罪所得,他可以直接訴求抵押品。
伯衡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宗豪指出,金星國際投資公司與林冠百的盛元澤公司在二○一八年七月四日簽訂借貸合約,金星公司同意以三百二十萬美金加上三百萬新台幣,總額約一億元,由謝國樑擔任負責人的金星國際投資、VANTAGE METRO LIMITED、KONG CHENG ENTERPRISE LTD三家公司共同借貸,附表中清楚交代三家公司各自出資並分別匯款給盛元澤公司,而且檢察官過去調查林冠百違法案件時,也曾經向金星公司調閱該合約,確認雙方確有借貸關係。
陳宗豪表示,林冠百在償還借貸本金後,於二○一八年十月一日表達希望將本案貸款利息四百萬元酌減一百萬元,以現金新台幣三百萬元交付給金星公司財務長處理,獲得謝國樑同意。
陳強調,經調查並檢視相關契約與匯款水單可發現,金星與林冠百確實存在真正的借貸關係,符合民法規定,盛元澤公司在後續返還款項給金星國際投資等三公司,金額分配也都有清楚的單據,在林冠百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中,謝國樑並無任何參與,偵查過程中檢方也沒有以被告或證人身分傳訊過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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