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國安危機!今年前8月 1909億元營業秘密外洩
調查局最新統計,今年一至八月,已經移送十五件營業秘密法案件。(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中美貿易戰檯面化後,不少台商鮭魚返鄉,檢調卻發現中國等境外勢力對台廠技術虎視眈眈,屢透過挖角或併購,分進合擊竊取技術,政府預告修法將營業秘密納入國家安全法及兩岸條例規範。據調查局最新統計,今年一至八月,已經移送十五件營業秘密法案件,總計價值高達一九○九億多元的技術恐遭外流,顯現國安危機。
調查局最新資料顯示,今年一至八月共移送營業秘密法案件十五件,還原被侵害的營業秘密價值,涉案總金額竟高達一九○九億四四九五萬餘元;其中,又以八月涉案金額最多,單月移送三案,涉案金額竟高達一八一九億三七九八萬餘元,檢調積極偵辦中。
關鍵核心技術 應視同國安保護
法務部長蔡清祥日前指出,營業秘密可能涉及國家關鍵核心技術,攸關國安,執法上有別於一般案件,應交給有經驗且專責的檢察官處理,法務部正蒐集資料,研議比照刑法內亂外患罪,將此類涉及國安的案件提升至二審管轄。
營業秘密法於二○一三年一月修正公布後,調查局隔月即開始移送案件,截自今年八月卅一日止,八年來累計移送一五一案、共九十四案起訴、廿三案不起訴、卅四案偵查中。細究個案,有九十三案在境內犯案、五十八案攜至中國、港澳或外國;前者可處五年以下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已起訴五十四案;後者可處十年以下徒刑,得併科五千萬元以下罰金,已四十案起訴。
中國挖角竊密 帶槍投靠者不少
調查局歸納這類案件犯罪手法,被告多擔任公司經理人或研發人員,可區分八類態樣,六類發生在離職前,且與「帶槍投靠」新東家有關,包括以公司信箱夾帶檔案、使用抽取式儲存設備重製、列印紙本攜出、上傳雲端或拍照備份、竊取含機密資訊的實體成果、私下備份攜赴中國替競爭廠商籌建工廠及生產線等;其餘兩類則發生於在職員工,包括受離職前主管人情壓力或利誘而洩漏,以及未經授權重製申請專利。
營業秘密法案件被歸類於智慧財產權案件類別,二○一三年一月開始對侵犯營業秘密者科刑責、二○一四年納入智慧財產法院(改制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管轄。智財類案件另包括著作權法、商標法、公平交易法及偽造商標等刑法妨害農工商罪。其中,著作權法、商標法及營業秘密法等三大類案件數,分占智財類的前三名;涉案金額則以營業秘密法案件最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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