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再補強 為中國發展組織也納終身追訴
2020/05/02 05:30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再提「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將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為中國發展組織等行為,也納終身追訴。該案已付委審查。(資料照)
趙天麟提案修法 已付委審查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國家情報工作法修正案」,若從事「間諜行為」且洩密境外敵對勢力,除加重刑責,也將面臨終身追訴;考量國安相關修法尚有未竟之功,民進黨立委趙天麟再提「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將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為中國發展組織等行為,也納終身追訴。該案已付委審查。
繼「國安五法」於上一屆立院陸續修正,強化我國民主防衛機制之後,趙天麟也提案修正「國安六法」,包括刑法、陸海空軍刑法、國家機密保護法、營業秘密法、情工法及國安法,但因適逢預算會期,最後僅三讀通過情工法;本屆修法捲土重來。
有關國安法修正草案,趙天麟提案指出,針對中國對我國的滲透情報工作,能夠加以反制的法律及政策工具,追訴權時效的訂定也應納入考量,若能終身追訴,不僅可提醒偵查機關應慎重且妥適行使追訴權,更能讓反情報相關犯罪之人所需負擔的「犯罪成本」提高,有助於我國家安全保障更臻完善。
現行國安法規定,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為中國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金;草案則新增第九條之一,要求追訴權時效為「終身」,不受刑法第八十條的限制。
趙天麟也續推「營業秘密法修正草案」,若替境外敵對勢力從事「經濟間諜」,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一億元罰金,並就不同犯罪行為態樣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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