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三讀// 干預大選 最重判無期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反滲透法」,民進黨立委在議場內高呼口號慶賀。(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謝君臨、黃欣柏/台北報導〕國安強化再升級!立法院繼上會期三讀通過「國安五法」後,院會昨再表決通過「反滲透法」,明定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利用競選、助選或連署機會公然聚眾,以暴動破壞社會秩序,或施以強暴脅迫造成公務員死亡,首謀最重均可處無期徒刑。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立法絕非挑釁,僅是做最低程度防衛。
民進黨團:最低程度防衛
民進黨團認為,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罷法」中的「妨害選舉罷免之處罰」罪章,以及公投法第五章「罰則」部分,倘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而犯上述之罪,對選舉及民主法治危害重大,因此於「反滲透法」中,明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現行正副總統、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利用競選、助選或連署機會公然聚眾,以暴動破壞社會秩序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反滲透法」規定,若上述違法行為是經由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首謀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現行選罷法規定,意圖妨害選舉或罷免,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公務員死亡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據「反滲透法」加重其刑規定,造成公務員死亡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六月有期徒刑。
國民黨團 稱要聲請釋憲
法案三讀後,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這是新的戒嚴法,侵害人權與新聞、言論自由,國民黨團已經會同親民黨團,完成三十九位立委連署,等蔡總統公布施行,國民黨團就會到司法院聲請釋憲。
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表示「尊重」,但他直言:「我不知道哪裡違憲了!」強調反滲透法所規範的,一要有滲透事實,二要有危害民主的違法行為,同時有這兩要件才會構成,絕對沒有影響台商、台生等問題,也不會侵害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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