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案屢輕判 台灣基進:應盡快公布「國家安全法」新法生效
台灣基進今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國家安全法」已在2022年三讀修正通過,行政院迄今沒有公布施行,現在仍使用舊法來放縱共諜,呼籲應盡快公布讓新法生效。(記者陳鈺馥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中國對台統戰滲透日益嚴重,我國雖有國安五法及「反滲透法」,但軍中共諜案件層出不窮,國安案件近年屢在各級法院遭到輕判。台灣基進今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國家安全法」已在2022年三讀修正通過,但行政院迄今沒有公布施行,現在仍使用舊法來縱放共諜,呼籲應盡快公布讓新法生效。
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表示,中國間諜在台灣非常猖獗,主要是國家認同錯亂、司法輕縱輕判。在中華民國體制下,不將中國視為外國,更非敵國,導致整個司法體系對中國缺乏敵我意識,以至於許多共諜通敵現象,無法以外患罪來論處。
王興煥指出,台灣共諜案平均刑期只有18個月,相較民主國家間諜案刑度是19年,差距高達12.7倍。2014年至2023年台灣抓到的共諜案,刑期是1年左右,大多可以交保緩刑,僅少數案件判5至7年,這是變相鼓勵共諜,完全沒有嚇阻效果。
王興煥直批,效力不彰的國安法在2022年三讀修正通過後,行政院迄今沒有公布施行,現在仍是使用舊法來縱放共諜。檢視十年來的共諜案,是將此歸類在「國家安全法」、「刑法」及「營業秘密法」範疇,但近年中國滲透台灣手段、科技更多元,目前法律已經不敷使用。
他強調,台灣基進致力推動「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及「境外勢力代理人法」,這是國家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拼圖,但「境外勢力代理人法草案」在立法院躺了4年,國民黨、民眾黨是親中政黨,民進黨政府面對中國侵略及滲透顯得保守和畏縮,台灣基進對抗中國完全沒有包袱,希望民眾能支持台灣基進進入國會,未來4年要立法抓共諜。
台灣青年法律人協會理事、律師楊仲庭表示,金門前少將參謀長涉侵占7990元公發洗衣機,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一審重判12年、褫奪公權3年。檢視「國家安全法」的刑責,有量刑較低的問題,且部分法官無國安意識,屢屢輕判亦有問題。
楊仲庭指出,共諜案多以國安法第2條之1的發展組織罪起訴,無法以「刑法」外患罪辦,乃因外患罪構成要件嚴格,偵查上難以找到證據。另外,發展組織罪很難犯罪成功,除非開戰時,才能明確知道有無聽從中共指揮,不然就算抓到這些人,很難將這些人起訴,即便到法院審理,法官也認為是犯罪一半的「未遂」。
楊提及,檢警調偵辦共諜案件,蒐證其實非常困難,宛如騎著腳踏車要去追跑車,因為法律欠缺適切蒐證工具,例如GPS、木馬程式、監聽網路電話等,建議在符合人權和隱私權保障下,修法賦予第一線司法實務人員有適切蒐證工具,目前「科技及偵查保障法」草案送到行政院,應該盡速立法。
台灣基進宜蘭縣黨部主委林意評表示,2021年《路透社》報導揭露,台灣許多現役軍官跟中共配合洩露軍事機密。根據高檢署統計,2015年至2022年間發生222件共諜案,僅有19件判處6個月以上有期刑期,原因不外乎法官片面採信「和平統一」是言論自由,卻忽略了中國以言論自由來侵害國家安全。
台灣基進高雄黨部執行長楊佩樺說,俄烏戰爭開打,第一枚俄羅斯的飛彈落在烏克蘭領土後,烏克蘭政府在4小時內逮捕了上千名親俄人士,之後更修改憲法調整間諜刑期、簡化蒐證程序。在平時,烏克蘭抓到間諜判12年至15年有期徒刑,戰時是15年至無期徒刑,並沒收所有財產,反觀的台灣法律和判決根本是鼓勵全民當共諜。
「國家安全法」在2022年三讀修正通過,行政院至今未公布施行,最後生效日期顯示「未定」。(翻攝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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