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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懲會走入歷史 懲戒法院今上路 公務員懲戒案改「公開審理」

2020/07/17 13:00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懲戒法院院長姜仁脩、司法院長許宗力、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右至左)替懲戒法院揭牌。(記者涂建榮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成立於1913年,由委員合議討論公務員的懲戒案件,今年司法院把公懲會改制為「懲戒法院」,下設「懲戒法庭(公務員懲戒案」與「職務法庭(司法官懲戒案)」,今天正式上路,未來公務員的懲戒案件,將從閉門審理改為公開審理。司法院長許宗力認為,此舉可望強化審判公信力。

許宗力指出,為了讓審判程序更透明、強化公信力,新制上路後,懲戒法庭改採公開審理為原則,且為了避免違紀犯過的公務員規避懲戒責任,新制也明定,只要公務員接受監察院調查或移送懲戒,到懲戒處分生效前,都禁止資遣或申請退休、退伍,「防止搶退、沒有漏洞」,大幅強化懲戒實效。

許宗力表示,「職務法庭」過去因為案件的審理及改判的結果引發社會質疑,為了避免「官官相護」質疑,新制規定,司法官懲戒案件的一審合議庭,將加入2名外部參審員,與職業法官一同審理,用更多元、不護短的態度,把關司法官的監督與淘汰。

許宗力強調,不管是懲戒法庭或是職務法庭,都從較無保障的一級一審制,改為可循上訴或抗告程序救濟的一級二審制,藉此充分發揮糾錯以及權利保護功能。

「公懲會委員長」姜仁脩17日頭銜更名為「懲戒法院院長」,他說明,北京政府1913年設置「高等文官懲戒委員會」及「普通文官懲戒委員會」,採委員會制,後經多次沿革,到了2016年5月2日正式改為法院體制,設2個合議庭,每庭5人,審理程序原則不公開。

姜仁脩指出,許宗力第一次到公懲會視察時,就要求研擬懲戒案的救濟制度,而今新制把懲戒法院改為一級二審,並採公開審理,職務法庭合議庭成員還新增外部參審員,各界矚目。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懲戒法院院長姜仁脩、司法院長許宗力、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右至左)替懲戒法院揭牌。(記者涂建榮攝)

懲戒法院院長姜仁脩。(記者涂建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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