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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老車換新最高可減稅40萬、節能家電最多減2千

2019/03/21 13:09

蘇揆主持行政院院會拍板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資料照)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會今天拍板對民眾利多的修法,院會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自條文生效起2年內,購買標示經濟部能源局或其委託專業機構核發節能標章電器,每台最多減徵2000元,購買時採「先買後退」,民眾全額購買後,經銷商將資料轉給國稅局,經核算後再退稅;另外,為鼓勵汰換老舊大貨車等,新購大貨車每輛最高減徵40萬元的貨物稅。

財政部提報「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第12條之6修正草案,今天由主持行政院院會的行政院長蘇貞昌拍板定案,節能家電部分,未來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條文生效後的2年內,購買標示經濟部能源局或其委託專業機構核發節能標章的電器類貨物,每台最多減徵新台幣2000元,購買時採「先買後退」。

為配合反空汙,政府也鼓勵汰換老貨車,民眾若將民國88年6月30日以前出廠大貨車報廢,並購買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新車且完成登記者,每輛減徵貨物稅從5萬元調高為40萬元,此法並追溯自106年8月18日起實施,至111年12月31日為止。

行政院長蘇貞昌院會中裁示,這次修法主要為達節能減碳及改善空氣品質之目的,以減輕民眾負擔的方式,來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及汰舊換新柴油大貨車。此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經濟部及環保署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據悉,部分民進黨立委原本主張每輛減徵40萬元的貨物稅加碼到免稅,不過,政院已請財經部會向黨籍立委溝通後認為問題不大,決定今天由政院通過送請立院審議,財政部次長吳自心表示,財政部未來一定就會政院版的修法爭取立委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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