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名下資產被凍結遭法院駁回 救國團將提抗告
2019/01/09 11:24
圖為救國團中山國民運動中心外觀。(資料照)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救國團不滿被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凍結名下資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裁定駁回,得抗告。救國團今發出聲明表示,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結果雖深感遺憾,但仍將依法提起抗告,以維護權益及憲政法制。
救國團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理由雖稱黨產會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不當然產生救國團所有財產均遭禁止處分的法律效果,救國團所有財產均因黨產會的違憲、違法處分被推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全數」遭到凍結,除非事前取得黨產會同意,否則無從為財產動支,黨產會的處分已完全剝奪救國團的財產處分權。
救國團表示,協調會上已向黨產會提出諸多請求,包括各運動中心、政府標案等營運相關費用支出,都是救國團為履行與各地方政府所締結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營運移轉契約,為維持正常營運,希望黨產會就此部分的經費運用不列入禁止處分範圍內,但黨產會甚至連此等財產均一概否準,並未給予任何例外。
救國團強調,救國團並非政黨或政治組織,數十年來不僅未參與政黨或政治活動,也無一塊錢流入政黨或任何政治人物,黨產會卻以未經法官保留,不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且僅有過場而無實質意義之聽證程序,逕以原處分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這樣一個明顯違憲、違法的處分,卻具有概括性凍結救國團所有財產、禁止處分的巨大不利效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卻認為未有停止執行的急迫性,對於原處分之效力實顯有誤認。
另外,因為黨產會的審查進度拖延,使救國團所擬舉辦之青少年法治研習營活動因此未能及時舉行,而不得不放棄,可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理由稱黨產會對救國團動支許可的申請「即時處理」,顯然與實際狀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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