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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 傷亡給付免折抵其他保險

2018/12/25 12:36

桃園市敬鵬工業平鎮三廠發生大火,造成6名消防人員殉職慘劇。(資料照)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桃園市敬鵬工業平鎮三廠今年4月間發生大火,造成6名消防人員不幸殉職,為提升消防、救災人員保障,立法院今三讀通過「消防法」與「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只要是受國家徵調從事救災工作之人,因公傷亡的給付將不必再折抵其他保險給付,可向政府全額請領。

根據「消防法」修正條文,未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每年舉辦防火教育及宣導,且謊報災害、緊急救護案件者,將可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在「災害防救法」部分,今立法院也通過該法第47條修正草案,未來在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後,仍出勤執行災害防救之人員,均應另發給津貼,至於津貼發給之標準與方式,由內政部於3個月內召集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研議並提出具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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