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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撒錢拚選戰!政黨捐贈金設上限修法初審通過

2017/12/18 13:10

內政部長葉俊榮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回應政治獻金相關問題。(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國民黨過去長年以大量黨產金錢挹注黨籍候選人投入選舉,為導正此一亂象,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初審通過「政治獻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首度規範政黨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上限,政黨捐贈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不得超過2500萬元,對立委不得捐贈超過200萬元。

據初審條文,政黨對其所推薦同一(組)擬參選人之金錢捐贈,應自其政治獻金專戶支出,且不得超過下列金額:總統、副總統2500萬元,立法委員200萬元,直轄市長、縣市長300萬元,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50萬元,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30萬元。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在審議過程中不滿砲轟,民進黨藉此清算鬥爭國民黨,先有不當黨產條例,後有促轉條例,現在又針對國民黨修政治獻金法。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指出,國民黨過去捐給朱立倫、王如玄正、副總統參選人的政黨捐贈收入高達2億多元,民進黨捐給蔡英文、陳建仁才636萬元,應建立合理規範。

內政部長葉俊榮受訪則表示,修法沒有針對特定政黨,所有政黨都適用,規範政黨捐贈參選人的金錢總額,不僅落實政黨政治公平性,也使政治獻金公開化、透明化、合理化有相當多精進。

葉俊榮指出,在民主政治發展過程中,走向是以小額捐款為主,而不是受制於少數大筆捐款,修法可合乎原來民主政治的精神,今天許多制度修正,都是朝向民主公開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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