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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租賃官舍未編預算 中市審計處「減列」

2016/08/30 18:25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王鴻薇(右一)與台中市議員黃馨慧(右三)、李中(右二)緊咬市府租賃首長官舍案,在5月時北上向監察院檢舉。(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國民黨議員多次指責市府租賃首長官舍自肥,台中市審計處則以「租金費用未編列相關預算」為由,減列百萬租金,藍營議員李中30日要求前副市長、現任教育部長潘文忠等人自行買單;市府強調,過去修法未盡完備,審計處以「減列」方式,列入「預算保留數」,並未認定違法。

市府租賃首長官舍,藍營議員數次以記者會、議會質詢和到監察院檢舉等方式,緊咬市府非法挪用「辦公廳舍」的預算科目,為潘文忠及副市長林陵三、市府祕書長黃景茂等3位首長租豪宅充當宿舍,平均每人月花3萬多元。

李中表示,台中市審計處104年度市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市府租賃首長宿舍「租金費用未編列相關預算」,108萬餘元全數遭刪除,可見林佳龍實在很誇張,該筆經費沒有預算科目卻違法報銷,被審計處抓個正著。

他直斥市府目無法紀,帶頭違法,要求林陵三、潘文忠、黃景茂自行買單108萬餘元,市府不得以其他預算支付。

市府秘書處強調,已多次澄清此均依法辦理,相關規定由前市府的副市長黃國榮決行。林市長上任後,因市府宿舍嚴重老舊與不足,以專案核准方式租賃首長宿舍,並非豪宅,相關的經費核銷均依法辦理。

秘書處說明,此筆經費的動支,經台中市審計處認定並未違法。但因修法未盡完備,未編列相關預算科目,因此審計處以「減列」方式,列入「預算保留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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