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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赴港須幾天前申請? 總統府:15天

2016/06/01 19:40

前總統馬英九預計15日赴港,今天遞出申請。(資料照,記者簡惠茹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總統馬英九受「亞洲出版業協會」(SOPA)邀請,預計於6月15日赴香港演講,並已遞出申請。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於臉書指出,依規定需20天前申請,總統府只能「依法駁回」。不過總統府表示,依總統府的「第十三任總統申請出國出境相關說明」辦法,馬前總統只要15天前申請即可。

王定宇於臉書發文指出,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規定,被列管的機密人員必須在20天前向原單位提出申請,然而馬英九辦公室於今天(1日)才提出。王定宇直言,總統府只能「依法駁回」。不過據《蘋果》報導,總統府表示,依「第十三任總統申請出國出境相關說明」辦法,馬只須在15天前申請即可。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馬前總統的申請約在今天上午近11時送達總統府人事處,目前正循相關簽文程序處理中。黃重諺強調,基本上都是按照規定辦理,而准駁的判斷標準也都是按《國家機密法》等法規和法定程序進行,待一切確認就會向大家報告。

不過王定宇再度於臉書發文,反問《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二條的法律位階,和「第十三任總統申請出國出境相關說明」辦法相比何者較高?再進一步追問6月15日出國,但6月1日提出,是否符合15天前規定?

王定宇也指出,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說法與自己一樣,「這個釋放依照「第十三任總統申請出國出境相關說明」辦法的總統府人員,不知道是哪一位哪個總統府?」

王定宇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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