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17立委干預 農舍法「備查」變「審查」 實施生變

2015/10/15 06:00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案出現變數,農團痛批立委「濫用職權」。(資料照,記者簡惠茹攝)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國內豪華農舍興建浮濫且價格炒作,內政部和農委會九月間公告實施「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案並送立院備查,限制農地農舍起造人需具備農民資格。但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卻將原本僅需「備查」的修正案改為「審查」案,使得新法實施出現變數;農團痛批立委「濫用職權」,恐怕是有立委要對農地農舍炒作放水。

行政辦法修法權在部會

按照常理,行政辦法的修法權在行政機關,除非違反母法,立法院才能改為審查案進行審查;「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已由內政部及農委會於九月四日公告、六日實施,本會期只是依例送入立法院備查,卻被陳超明等十七位立委連署提案,要求變更立院程序委員會兩週前已將其改為審查案,除非三個月內未審查,才會再自動變為備查,但已夠讓立委可再調整修正案,變更農舍興建相關限縮措施。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的修正精神是希望農地農舍起造人限於有農保、健保第三類農漁會會員及真正有務農證明者,以杜絕非真正務農的人持續買賣炒作農地,若立委再提出不同意見,恐將導致已上路的辦法再生變化。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坦言「感到意外」,但這是立法院的權力,「只能看立委怎麼辦就怎麼辦」。

農陣質疑立委濫權放水

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陳平軒則痛批,立委根本是「濫用職權」,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行政機關訂定的命令被認為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才可以進行審查,農舍管理和興建辦法得到農發條例充分授權所訂定,卻遭立委擅自引用錯誤法條,將備查案改為審查案。陳平軒強調此舉不是「依法行政」,而是「違法亂紀」,立法權逾越分際,侵害行政權,形同憲政危機,更是國際憲政笑話。

有農團更指出,全民都應睜大眼看清楚,是否有立委藉由審查去為難主管機關,以放寬農地農舍投機炒作。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