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油製燃料油 增訂環保標章
2015/07/28 06:00
廢油流向及使用不當可能衍生環境公害,環保署昨天召開公聽會,將廢食用油製成的工業鍋爐燃料油新增訂環保標章標準,要求不能混摻其他油品、且含硫量不得超過每公斤10毫克,其餘鉛、鋅、鋁、矽、釩、鉻等,均不能超過每公斤3毫克,預計最快兩個月後公告實施。
環保標章是廠商自願性申請,將有助於該公司形象,並為政府機關優先採購對象。(記者湯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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