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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辱罵觀光局長高閔琳 8網友判刑

2024/03/23 05:30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前高市議員、現任高市觀光局長高閔琳民國一○九年至隔年間,遭網友留言辱罵不堪言詞,高連告八人,法院依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二十日至罰金四千元不等刑度,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溏風報傳媒」臉書粉絲專頁刊登一則內容為「投票當日收拜票簡訊,高閔琳遭檢舉挨罰五十萬元定讞」之文章,林姓、張姓等七名網友瀏覽貼文後,分別以網路暱稱的身分在下方留言辱罵、詆毀高閔琳。

留言包括「妳當議員光是高雄農地變更建地,看妳拿了多少錢」、「跋扈不仁的政治蟑螂罪有應得!」等等。隔年一月鄭姓網友則到高閔琳臉書粉絲專頁留言辱罵。被告八人均否認犯行,辯稱是口頭禪、語助詞,或「針對公共事件做情緒抒發」,還有人說只是「誤傳」做辯解。

橋頭地院認定「蟑螂」、「破麻」、「狗ΧΧ」、「垃圾人渣」等語在社會通念及口語意義上,均含有輕侮、鄙視之意,足以使受辱罵者感到難堪與屈辱,審酌被告八人犯罪動機、目的、手段、言論內容等情節,依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二十日至罰金四千元不等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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