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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新北市府、市立場館 強制戴口罩

2020/08/11 05:30

昨天起,進入新北市政府大樓及所轄機關、市立場館等人員,須強制配戴口罩。(記者賴筱桐攝)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特殊娛樂場所未落實防疫 最高罰1.5萬

〔記者賴筱桐、俞肇福/綜合報導〕防範武漢肺炎疫情蔓延,新北市政府昨宣布,即起進入市府行政大樓與所轄各公務機關、市立各場館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一律配戴口罩,違反規定或體溫超過37.5度不得進入;衛生局表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未戴口罩或特殊娛樂場所未落實防疫管理,可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千元至1萬5千元,其餘場所目前仍以勸導為主。

進基隆市府 勸導戴口罩

基隆市方面,市府發言人沈詠珮表示,8月5日起,進入基隆市政府大樓及所屬公務單位洽公,除了量測體溫,若不能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就必須戴口罩,目前採勸導方式。

特殊娛樂場所 新北實名制

新北市政府已在7月31日公告,轄內舞廳業、酒家業、酒吧業、特種咖啡茶室等特殊娛樂場所,必須採實名制進入、量測體溫、提供乾(濕)洗手設備、保持社交距離或配戴口罩,實名制登錄紀錄須留存28天,以供後續疫調查核。

新北市府於8月6日擴大宣布,即起搭乘電梯、在醫療院所、人口密集處、大眾運輸工具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的賣場或市集、教育學習場所、休閒娛樂場所、展演競賽場所、宗教場所及大型活動等密閉空間,民眾務必配戴口罩,目前仍採勸導方式,後續再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指示,研議是否強制執行並開罰。

新北市衛生局簡任技正劉君豪表示,最近一週已查核7家特殊娛樂場所,其中1家合格、1家未營業,其餘5家未依規定落實防疫措施,例如缺乏實名制資料或沒有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將擇期複查,若複查仍不合格,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業者3千元至1萬5千元,未改善將按次處罰。至於大眾運輸,中央已公告須全程戴口罩,違規者即起一律開罰最高額度的1萬5千元,並拒絕載送,目前尚未有處罰案件。

據記者觀察,昨天上午、下午尖峰時段,市府各出入口戴口罩的情況,大多數民眾都遵守規定,僅少數人以不知情而未戴,勸導後都立即戴上,未發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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