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檢逃逸、肇事加重罰 最快9月上路
2018/06/17 06:00
道管條例拒檢裁罰基準比較(記者鄭瑋奇製表)
罰鍰大幅增加 增訂吊扣或吊銷駕照罰則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警方追緝拒檢逃逸駕駛,經常上演驚險畫面,甚至導致重大傷亡,罰鍰將大幅提高!最快今年九月起,汽車駕駛人違反交通規定時,若不服從警察取締逃逸,罰鍰從現行三千至六千元,提高為一萬至三萬元;逃逸因而肇事罰鍰也從三萬至六萬元,提高為九萬至十五萬元。
罰鍰最高15萬
曾有民眾喝酒遇到臨檢,因擔心酒駕被抓而直接逃逸,若未肇事罰三千至六千元,與酒駕一萬五千元至九萬元相差甚遠,導致許多喝酒駕車民眾,遇到攔查乾脆拒檢逃逸,危及值勤員警及民眾安全。據統計,二○一七年拒檢逃逸有九五四四件,逃逸肇事也有二二二件。
為提高拒檢逃逸罰鍰,立法院今年快速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六十一條、六十三條修正案;交通部於前日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表示,這次公告修正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中,訂定違反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一項,不服稽查取締而逃逸者的罰鍰級距,將原本機車處三千元罰鍰提高至一萬元、大型重機及汽車從三千元提高至兩萬元。另外,增訂五年內違反兩次以上,皆罰三萬元並吊扣其駕照一年。
處罰條例六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二項,拒攔檢逃逸因而造成傷害或死亡事故,罰鍰金額也從三萬至六萬提高為九萬至十五萬元。
新裁罰基準將致人受傷罰鍰從四萬五千元提高為十萬元,致人死亡從六萬提高為十五萬元,增訂五年內違反兩次處十五萬元罰鍰。且違反該條例,除吊銷駕照外,也須參加道安講習。
陳文瑞表示,預告期六十天後報行政院決定施行日期,預期最快九月上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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