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疲勞駕駛 大貨車工時 每日不得逾10小時
避免國道疲勞駕駛釀禍,交通部研擬規定大貨車駕駛每日開車不得超過十小時。(資料照)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國道又見疲勞駕駛釀禍,交通部道安會昨直言,「不堪再有一次重大車禍」,將朝人、車、路多管齊下強化安全,另將建議修法,大貨車擬比照大客車工時限制,每天不得開車超過十小時。交通部路政司表示,將併同各運輸業全盤檢討。
道安會執秘謝銘鴻表示,疲勞駕駛風險不亞於酒駕,將朝人、車、路三管齊下,降低肇事機率。人的方面,構成疲勞駕駛的因素眾多,無論因工作型態、個人體質、心理因素而睡眠不足,將加強宣導致命危險。
他說,目前新車技術已有防瞌睡警示、車道偏移警示、防撞功能,明年起,交通部補助新型式大型車配備車道偏離輔助警示系統,利用科技抑制疲勞駕駛;路面則透過加裝標鈕、貓眼,防止用路人偏離車道釀禍。
道安會建議修法納管
謝銘鴻也說,基於道安立場,將考慮建議交通部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納管大貨車駕駛工時,目前僅規定大客車駕駛每日開車不得超過十小時、連續駕車四小時至少休息三十分鐘、連續駕車不超過六小時。
他指出,大貨車業別複雜,大至大型物流業者、小至個人車行,工時紀錄可能較難認定,須再蒐集意見。
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表示,當初針對職業大客車規範工時,主因旅客人數較多、牽涉公共運輸安全,但因國道又發生重大車禍,將思考立法強化運輸業勞動條件,待道安會於道安會報提出後,若能取得共識,後續將檢討修法,但仍須考量執行面如稽查、管理等。
各種運輸業全盤檢討
張舜清說,若從行車安全角度立法,將不只大貨車,光貨車就有小貨車、貨櫃貨車、汽車貨運等,以及租賃業、計程車等各種運輸業也都將同時全盤檢討。
據交通部統計,一○五年交通事故肇事原因中,「未注意車前狀態」共計八.六萬人次,其實不少是疲勞駕駛造成,但歸類「疲勞駕駛」僅二三○四人次,除非駕駛承認,否則無法歸類,恐有更多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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