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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形眼鏡盒是醫材 文具商進口被起訴

2018/02/07 06:00

陳男進口的隱形眼鏡保存盒款式眾多,圖中吊在貨架上的幾乎都是,衛生局查扣207個。(台中衛生局提供)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隱形眼鏡的保存盒是醫療器材?台中市經營文具買賣的陳姓男子,向中國進口2640個「隱形眼鏡保存盒」,再鋪貨給書局,以每個19至98元不等價格,當文具販售,被台中市衛生局查獲送辦。陳男宣稱他不知隱形眼鏡保存盒是醫療器材,台中地檢署卻認為,業者有查證義務,不能以不知情推諉,依違反藥事法起訴,最重可判3年徒刑,併科1千萬元罰金。

最重可判3年 併科罰金1千萬

起訴書指出,39歲陳男於2016年7月間,向中國進口大批隱形眼鏡保存盒,造型多元,有兔子、熊等,再鋪貨給墊腳石書局,以每個19至98元不等價格零售,混雜於便條紙、墊板、筆盒等文具中,當成文具販賣。中市衛生局認為,這批隱形眼鏡保存盒屬於「第一等級醫療器材」,依違反藥事法函送地檢署,未賣完的保存盒則予以查扣。

陳男承認自己不是藥商,也沒有取得隱形眼鏡保存盒的進口許可,但辯稱不知隱形眼鏡保存盒竟是醫療器材。台中地檢署認為,現行藥事法規定,隱形眼鏡保存盒列入醫療器材,陳男應查證,不能以不知情卸責,依藥事法第84條起訴,書局則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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