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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買藥回台轉售 恐觸法

2017/08/30 06:00

台灣民眾喜在日本藥局購物,但若把藥品拿到網上販售恐會觸法。(路透)

國外買藥回台販售恐觸法。食藥署昨公佈統計,今年1月至7月共查獲328件違法在網路販售藥品,以日本藥品占大宗,像是合利他命、龍角散、痠痛液等,都得具藥商身分才可販售。很多人出國喜歡買藥膏、痠痛貼布等作為伴手禮,用不完或想賺差價,把藥品拿到網路上販售有觸法疑慮。

食藥署舉例,合利他命、龍角散、日本曼秀雷敦蕁麻疹軟膏、太田胃散等,在台灣都屬「藥品」,需具備藥商資格且申請許可才能販售,違者將依違反 「藥事法」,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賣家不熟法令而觸法,多會依行政罰開罰約3萬元,提醒民眾警惕。(記者黃以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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