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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正義 消基會籲房價公告區段化範圍應縮小

2012/01/13 12:29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居住正義五法已於去年通過,不過,消基會提醒,離正義還有一大段距離!除建議內政部擬定子法時,應針對業者申報成交資訊的時間點定義明確;也提醒預售屋建商不必負登錄義務,將可能成漏網之魚;至於公告的交易價格「區段化」範圍太大,則讓有意購屋者對房價霧裏看花,應盡可能縮小。

消基會具體建議,內政部主管地政與營建的單位應互相整合統一資訊平台,以免各自為政、多頭馬車。並建議地政司應於相關子法中詳細界定「區段化、去識別化」的標準,縮小門牌的區段範圍。

此外,法律雖規範建商於建案申報開工時應提供所屬公會統計,及產業公會提供統計資訊,但均未設罰則,不具強制性;法條中也沒有授權主管機關訂定鼓勵民間提供住宅資訊的獎勵辦法,都應儘速修法改善。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指出,預售屋的成交資訊登錄貴在適時,對消費者才有參考價值,法律雖給了房屋交易實價登錄的法源,但內容提及「經營代銷業務者,應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但「契約屆滿或終止」語意不明,業者將有機可乘,可規避法律責任。

蘇錦霞說,法律未限定代銷契約委託期間的上限,雖然代銷業者向媒體表示通常是6個月,但約定以不動產銷售完畢視為契約終止條件,代銷業者如故意保留1、2戶遲未銷售,就可拉長至建案完工。另預售屋建商不負登錄義務,如果是自行銷售而未委託代銷,將成漏網之魚。

至於目前內政部地政司網站提供房地交易價格簡訊查詢系統,以「區段化」、「去識別化」的方式提供消費者參考,消基會也認為,資訊不夠透明清楚。蘇錦霞舉例,區段化級距以100號為一個區段。每坪房價就可能落差近19萬元,30坪房屋一差就差了570萬元。

蘇錦霞認為,公布登錄資訊僅在維持價格透明化,讓消費者得以掌握正確資訊,在不動產稅負偏低的誘因下,追逐暴利的炒作惡習依就不會停止,針對不合理的稅制政府也應一併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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