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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仍使用超額頻譜 NCC最重將罰500萬元

2024/07/03 15:34

NCC今天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記者蔡思培攝)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電信業者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去年底正式合併,合併後台灣大哥大應在6月30日前繳回超額頻譜。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現台灣大哥大仍使用超額頻譜,最高可能開罰500萬元罰鍰,NCC下週將約談業者。

台灣大哥大在合併案後,1GHz以下頻段總頻譜超過10MHz,超額頻段已在6月30日到期。NCC上週已駁回台灣大哥大展延履約申請,要求繳回超額頻譜或轉讓。若台灣大哥大到期未繳回頻譜,須繳30萬元怠金;7月後仍持有超頻頻譜並發射訊號,NCC將開罰50萬至500萬元罰鍰。

NCC主秘黃文哲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台灣大哥大超額頻譜只到6月30日,目前了解台哥大仍在發送電波。NCC基礎設施處副處長梁伯州補充,目前可從三種方式確定台灣大哥大有無使用超額頻譜,包括電波監測站定時監測(24小時、每小時10次)、實際至基地台量測、至台灣大哥大網管中心行政檢查,三種方式都確定台哥大仍有使用超額頻寬,違反網路設置計畫內容。

梁表示,依「電信管理法」第75條,可開罰台灣大哥大50萬至500萬元。黃文哲表示,NCC下週會請台灣大哥大說明,開罰細節要待下週委員會討論。NCC平台事業管理處行動科科長廖敏全也說,NCC與台灣大哥大的行政訴訟仍在準備階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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