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指導科展先修學倫課 國教署:去年發現一稿多投無關學倫案
針對教育部增修「113年1月1日開始,中小學老師必須完成3小時學術倫理課,才能指導學生參加科展」規定,教育部國教署表示,去年發現有作品一稿多投、違反學術倫理,因此增修該項規定,強調與近期的學倫案完全無關。(記者張維真攝)
〔記者張維真/台北報導〕教育部日前修正「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暨「台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主辦科展的台灣科學教育館發出公告表示,從113年1月1日開始,中小學老師必須完成3小時學術倫理課,才能指導學生參加科展。遭中小學教師批評近來的學倫案風波,波及基層教師。國教署回應,由於去年發現有作品一稿多投、違反學術倫理,因此增修該項規定,強調與近期的學倫案完全無關。
台灣科學教館根據教育部日前修正「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暨「台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發布公告表示,從113年1月1日開始,中小學老師若要指導學生參加科展,必須先完成3小時學術倫理課。有些指導科展的教師表示,教育部應該提供機會,鼓勵老師去上學術倫理課,而不是修正規定,強制要求老師在報名時檢附參與學術倫理課時數證明。
對此,科展督導單位教育部國教署回應說明,台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裡原本就訂有研究倫理等相關規定。由於去(110)年8月於科展評審會議,有評審表示部分參賽作品有一稿多投、違反學術倫理之情形,因此依據評審委員建議針對規定進行研議與修正,並強調與近期發生之大學學位論文事件完全無關。
國教署表示,台灣科學教育館已在今年3月邀集專家學者、全國性教師團體及各縣市教育局處開會研商,並於11月提報中華民國科學展覽會諮詢委員會討論通過,決議修正「台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增訂規定「指導教師(授)報名時應檢附教育部台灣學術倫理資源中心基礎核單元3年內至少3小時之修課數證明」,該規定於113年開始執行。
國教署說明,為了讓指導教師預先準備,所以該項增修規定,已明定從113年才開始執行。國教署也表示,科教館會儘速蒐集各界對於實施要點修正的相關建議,再提報諮詢委員會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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