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將發函各校要求制服不得強制繡名字 最快111學年度實施
教育部長潘文忠今(15日)透露,日前國教署邀集各界代表商討後決議,111學年度起學校制服將不得強制繡名字,須尊重學生意願,近期擬發函各地主管機關與各校週知。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學生穿著學校制服,除了學號、班號外,往往也被要求繡上名字以供辨識,但此舉引發學生團體認為侵權,教育部長潘文忠今(15日)透露,日前國教署邀集各界代表商討後決議,111學年度起學校制服將不得強制繡名字,須尊重學生意願,近期擬發函各地主管機關與各校週知。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表示,過去就曾收到許多案例,因學生穿著校服通勤,陌生人於知道學生姓名後,透過社群軟體肉搜到學生個人資料,並用訊息騷擾。此外,經教育部調查仍有4分之1的學校,只有男學生要繡姓名、女學生不用,也明顯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
潘文忠表示,針對制服是否繡名字,國教署5月27日邀集全國相關教育主管機關,加上校長團體、家長團體、兒少代表等,共同研商,會中認為,制服繡上學號有必要性,可提供緊急身分辨識,但不要強制繡名字,也不應有性別上的差異,必須尊重學生意願。
潘文忠說,上述會議結論,將儘快發函給各機關與學校,希望各校在新的111學年開學前(今年8月),召開學校服裝儀容委員會,透過師生參與等民主程序,討論並收集師長、學生乃至家長意見,最後依上述會議原則,做出決定。
潘文忠統計,目前國小制服繡上名字的比例約占8%,國、高中則將近5成制服繡名字,因此有必要趁此機會更改,更提醒各校在服儀委員會上採客觀討論,避免為管理而管理,也可重新檢討僵化制度,如天冷卻禁止學生穿保暖衣物等規定,都要逐步檢討。
青民協也肯定教育部取消校服強制繡姓名之規定,將是否繡姓名的權利交還給學生自主決定。並呼籲各校召開服儀委員會十,要邀請學生代表討論,至於是否保留繡學號,應尊重各方意見,盼讓全台各校學生的隱私權都能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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