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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劑令」致健身中心消費糾紛連連 消基會:有違與疫情共存

2022/05/24 16:53

消基會指出,現行法規並無強制國人應接種疫苗的義務,但三劑令形同強制國人接種疫苗,有違「與疫情和平共存」的最新防疫政策。(消基會提供)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政府規定消費者須打滿三劑疫苗才能進入健身房運動,引發多起消費糾紛。消基會指出,現行法規並無強制國人應接種疫苗的義務,但「三劑令」形同強制國人接種疫苗,且有違「與疫情和平共存」的最新防疫政策,呼籲政府應取消三劑令限制,將選擇權還給消費者。

消基會今日舉辦記者會,並邀請多名受害消費者現身說法。來自新竹的李小姐表示,她和先生都是知名健身房的會員,每月要繳交1288元會費,但自從政府宣布未打三劑疫苗不能進健身房規定後,夫妻兩人便不能再使用任何服務。

李小姐夫妻倆曾打過一劑疫苗,但因為事後她出現心臟不適的症狀,取得醫師證明不適合施打疫苗,而先生也因個人因素不再施打疫苗。然而在三劑令上路後,兩人無法進入健身房,因而向業者請假,卻被要求須另付599元手續費,且暫停會籍的日期也不能回溯到4月22日禁令生效當天,如今每個月的月費都還是照樣扣款。

另一名消費者陳先生指出,根據衛福部疫情指揮中心說法,如果接種疫苗既不能預防確診和傳染,只能預防重症,三劑令即無必要。他認為,運動是提升免疫力最佳方式之一,而打不打疫苗是個人選擇,現行法律並無強制接種的規定,接種疫苗既然無法保證不傳播病毒,自然不應該以三劑令門禁,限制已繳會費的會員出入健身房,危害會員的健康自主權。

消基會秘書長徐則鈺指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宣布的政策就算是政府法令,但體育署發布的「強化COVID-19疫苗第三劑接種規範」相關Q&A,竟指消費者未打滿疫苗,是可歸責於消費者的事由。導致消費者要求解約時,健身房最高可收取6000元的手續費,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公平。

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則表示,三劑令已經是過時的清零舊思維,違反「與疫情和平共存」的最新防疫政策,政府應該取消有法理疑慮的三劑令限制,並且將消費者取消或請假視為「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讓消費者能自由選擇是否請假、暫停繳費甚至解約,請假也應該回溯到4月22日計算,才是對消費者合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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