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注意!「林業資材室」有規範 違規拆除還要罰款
2021/07/28 10:34
資材室違規擴建並於周遭土地鋪設水泥。(新北市農業局提供)
〔記者邱書昱/新北報導〕新北市農業局近期受理「林業資材室」案件,發現有些私有林地主對於資材室存有誤解,或設置後改做其他用途使用,根據森林法相關規定,資材室用途為「存放肥料、種子、農具、器皿、林產品」等,呼籲民眾要先行了解限制,若有違規必會要求改正,甚至可能處6到30萬元罰鍰。
農業局表示,依照法規,林業用地可以設置竹木育苗室、林業資材室、林業機具室等經營設施,當中民眾最多申請的「林業資材室」,用途為「存放肥料、種子、農具、器皿、林產品」等使用,且私有林主所有的土地每0.1公頃可興建20平方公尺大小,最大以200平方公尺為限。
同時,資材室是為了輔助該土地上的農業生產或經營所必須,所以不能用經營A地號土地為由,而在B土地上蓋資材室。
除此之外,農業局說,根據森林法規定,林業經營行為除了造林之外,還有修枝、除草、疏伐或採集種實、竹筍等範圍,因應「林下經濟」政策,民眾也可考慮經營椴木香菇及木耳、金線連、林下養蜂等行為。
農業局提醒,常有民眾詢問造林樹種,原則上林業用地以種植喬木為主,不可以經營果樹或是種植蔬菜,在申請林業資材室或其他林業設施時,可配合現地狀況與特性進行規劃,但不可改建為住家、別墅或其他用途,或是在林地上大興土木鋪設道路、庭院造景等。
資材室外觀雖與核准內容無異,但內部若不是儲放林業資材使用,或周遭土地隨意放置雜物而沒有做好林業經營,同樣會要求行為人改正。(新北市農業局提供)
良好經營的私有林地。(新北市農業局提供)
-
高雄智慧停車格「地磁感應」成主流 明年底建置2萬8000格
-
小確幸!醫院病房就能看見玉山 美景陪伴有動力
-
淡大企管系主任赴中喊祖國 教部要罰
-
高捷岡山站明通車 新路段 刷卡免費搭
-
大幅提高四倍╱無牌旅宿業者 最高罰200萬
-
博愛座改「優先席」 禮讓身障、實際需要者
-
長者遊西藏需健康證明 消保官盼業者主動告知
-
守護弱勢兒少 「幸福保衛站」暑假不打烊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